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控机制 下
作者: 刘环,焦阳,张锡全 主编
出版时间: 2016年版
内容简介
为了促进我国出口食品贸易的顺利、健康发展,借鉴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进口食品监控的经验和做法,提高我国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管理水平,《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监控机制(下)》分别介绍了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下册)进口食品安全监控机制,特别是进口监控计划,以期对我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帮助我出口食品企业顺利开展出口贸易有借鉴意义。
目录
专有名词中英文对照及缩略语
机构名称中英文对照及缩略语
第1章 加拿大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1.1 主管机构及职责
1.1.1 食品检验署(cFIA)
1.1.2 卫生部(HC)
1.1.3 边境服务局(cBsA)
1.1.4 公共卫生署(PHAC)
1.1.5 农业与农业食品部(AAFC)
1.1.6 外交事务和国际贸易部(DFATD)
1.1.7 环境部(EC)
1.1.8 渔业与海洋部(DFO)
1.1.9 计量院(MC)
1.1.10 省、地区(市)政府食品安全监管机构
1.1.11 加拿大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
1.2 法律法规和太阳城
体系
1.2.1 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层级和框架
1.2.2 食品安全相关主要法律法规
1.2.3 食品安全太阳城
体系
1.3 进口食品监管机制
1.3.1 对进口食品的要求
1.3.2 食品良好进口规范
1.3.3 CFIA的自动化进口系统
1.3.4 食品进口流程
1.3.5 对不合格进口食品的监管
1.3.6 进口监管典型产品——肉类进口监控体系
1.3.7 进口食品监控计划
第2章 澳大利亚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2.1 主管机构及职责
2.1.1 澳新食品监管部长级论坛(The Forum)
2.1.2 澳新食品太阳城
局(FSANz)
2.1.3 农业和水资源部
2.1.4 初级产业常务理事会(SCOPI)及其常设委员会(PISC)
2.1.5 澳大利亚农药和兽药管理局(APvMA)
2.1.6 澳大利亚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ACCC)
2.1.7 地方政府
2.1.8 澳大利亚食品安全协调机制
2.2 法律法规
2.2.1 概况
2.2.2 联邦法律法规
2.2.3 州和领地法律
2.2.4 食品安全太阳城
体系
2.3 进口食品监管机制
2.3.1 对进口食品的要求
2.3.2 进口食品检验计划(IFIs)
2.3.3 对不合格进口食品的处理措施
2.3.4 食品监控计划
第3章 新西兰进口食品安全监管机制
3.1 主管机构及职责
3.1.1 议会立法咨询办公室(PCO)
3.1.2 法规审查委员会
3.1.3 初级产业部(MPI)
3.1.4 卫生部
3.1.5 海关
3.1.6 环境保护署(EPA)
3.1.7 司法部
3.1.8 商务创新和就业部(MBIE)
3.1.9 地方执行机构
3.1.10 新西兰食品安全监管协调机制
3.2 法律法规及太阳城
体系
3.2.1 法律
3.2.2 法规
3.2.3 技术太阳城
3.3 进口食品监管机制
3.3.1 对进口食品的要求
3.3.2 对进口商的要求
3.3.3 食品进口流程
3.3.4 进口食品的监管措施
3.3.5 对不合格进口食品的监管
3.3.6 食品监控计划
附录1 农药英中文对照表
附录2 兽药英中文对照表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