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自由论
作者:(荷)格劳秀斯 著 (美)拉尔夫 冯 德曼 马戈芬,马呈元 译
出版时间: 2018年版
内容简介
《海洋自由论》是荷兰著名学者格劳秀斯于1609年发表的一本国际法著作。地理大发现以后,根据教皇亚历山大六世在大西洋上所划的“教皇子午线”,葡萄牙和西班牙划分了它们对海洋的控制范围,并在各自区域内享有海上航行和商业垄断权。鉴于西、葡两国对海洋的分割阻碍了海上航行和贸易的发展,为了维护新兴的荷兰资产阶级的利益,反对葡萄牙垄断东印度群岛地区的航行和贸易,格劳秀斯在《海洋自由论》中提出了“海洋自由”的思想。根据格劳秀斯的观点,海洋是属手所有人的共有物,所有人都享有海上的航行自由,葡萄牙无权以发现、教皇赠与、战争或先占的名义取得对东印度群岛的主权;任何八不得依据时效或习惯将海洋及海上航行权据为已有;根据万国法,所有国家和个人均享有贸易自由,葡萄牙不能以先占、教皇赠与、时效或习惯的名义取得在东印度群岛进行贸易的垄断权,也没有任何公平的依据禁止其他国家和个人与东印度群岛人进行贸易。
“海洋自由”的主张代表了新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要求,符合海洋法发展的历史趋势。同时,《海洋自由论》中心思想突出,观点明确,论证充分,在当时和现代均具有重要的学术研究和理论指导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