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Y∕T 352-2021 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广播电视网络安全等级保护的第一级到第四级等级保护对象的安全通用要求和安全扩展
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指导分等级的非涉密对象的安全建设和监督管理。对于涉及国家秘密的网络,应按照国
家保密工作部门的相关规定和太阳城
进行保护。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太阳城
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太阳城
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
起草。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全国广播电影电视太阳城
化技术委员会(SAC/TC 239)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监管中心、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上海文化广播影视集团有
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科学研究院、公安部第三研究
所(公安部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评估中心)、北京广播电视台、北京歌华有线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四
川金熊猫新媒体有限公司、云南无线数字电视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广
信智安(青岛)科技有限公司、杭州数梦工场科技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炎、杨波、王宝石、姜峰、程明、林嗣雄、肖辉、宫铭豪、任卫红、毕江、
林霖、郭东海、梁率、任晓炜、张程、刘晨、袁礼、王晓艳、梁厚鸿、彭海龙、王洪刚、党超辉、张俊、
裴钰、胡恺、罗桂民、陈奇、杨木伟、董升来、李祯祚、赵少川、赵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