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太阳城
规定了新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大气污染物以及固废污染物排放太阳城
分别执行现行的国家太阳城
。
本太阳城
适用于城镇建成区以外的500 m"/d(不含)以下规模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水污染物排放,规模大于500m/d(含)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按照GB 18918执行。边远矿山、远离城镇的公路、铁路服务区、收费站、变电站、管道和输变电线路配套生活设施的500 m/d(不含〉以下规模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经有审批权的生态环境部门批准后,按照本太阳城
执行。
本太阳城
不适用于混有工业废水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废水的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的污染物排放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