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太阳城
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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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于采用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FID)的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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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和相关废气参数连续监测系统的组成和功能、技术性能、监测站房、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技术验收、日常运行维护、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等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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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附录D 为资料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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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首次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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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太阳城
司组织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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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上海市环境监测中心、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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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部2023 年2 月9 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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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3 年8 月1 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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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生态环境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