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发动机综合检测仪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等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发动机综合性能检测仪的设计、生产、使用和检验。
本文件代替JT/ T 503—2004《汽车发动机综合检测仪》,与JT/ T 503—200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主要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a)更改了“发动机综合检测仪”的定义(见3. 1,2004 年版的3. 1);
b)更改了“适配器”术语和定义(见3. 2,2004 年版的3. 2);
c)删除了“示值误差”内容(见2004 年版的3. 3);
d)更改了“电源”的技术要求(见4. 1. 3,2004 年版的4. 1. 3);
e)删除了“环境气压”内容(见2004 年版的4. 1. 4);
f)更改了“产品必备功能”的名称(见4. 2,2004 年版的4. 2);
g)更改了“基本功能”的技术要求,增加了结构示意图的说明(见4. 2. 1,2004 年版的4. 2. 1. 1、4. 2. 1. 2、4. 2. 1. 3、4. 2. 1. 4、4. 2. 1. 5、4. 2. 1. 6、4. 2. 1. 7、4. 2. 1. 8 和4. 2. 1. 9);
h)更改了“点燃式发动机的检测功能”的技术要求(见4. 2. 1. 1,2004 年版的4. 2. 2. 1、4. 2. 2. 2 和4. 2. 2. 3);
i)更改了“压燃式发动机的检测功能”的技术要求(见4.2.1.1),2004 年版的4.2.3.1 和4.2.3.2);
j)增加了“扩展选装功能”的技术要求(见4. 2. 2);
k)更改了“系统运行”的名称(见4. 3,2004 年版的4. 5);
l)删除了“选装功能”的技术要求(见2004 年版的4. 3. 1、4. 3. 2 和4. 3. 3);
m)更改了“绝缘电阻”的技术要求(见4. 3. 2,2004 年版的4. 5. 4);
n)更改了“最小测试范围及示值误差”内容(见4. 4、表1,2004 年版的4. 6、表1);
o)更改了“环境适应性”技术要求(见4. 5,2004 年版的4. 7、4. 7. 1、4. 7. 2 和4. 7. 3);
p)更改了“试验装置”内容(见5. 2、附录A 中表A. 1,2004 年版的5. 2、表2);
q)增加了“电气系统试验”(见5. 5);
r)更改了“低温适应性试验”试验方法的内容(见5. 6. 1,2004 年版的5. 7. 1);
s)更改了“高温适应性试验”试验方法的内容(见5. 6. 2,2004 年版的5. 7. 2);
t)更改了“湿热适应性试验”试验方法的内容(见5. 6. 3,2004 年版的5. 7. 3);
u)增加了“跌落适应性”试验方法(见5. 6. 4);
v)删除了“振动适应性”试验方法的内容(见2004 年版的5. 7. 4);
w)更改了“型式检验”的内容(见6. 2. 2、6. 2. 3,2004 年版的6. 3. 1);
x)更改了“出厂检验”的内容(见6. 3. 2,2004 年版的6. 2.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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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件由全国汽车维修太阳城
化技术委员会(SAC/ TC 247)提出并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吉林大学、吉林省华邦汽车维修养护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任有、闫冠、李显生、刘宏飞、刘柏林、祖力、周茹波、任园园、鄂泳行、张志龙、郑学胜、姜姗、王靓喆、马泽辉、林颖东。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发布情况为:
———2004 年首次发布为JT/ T 503—2004;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