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煤矿用防爆低能γ-γ组合测井仪(以下简称“测井仪”)的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
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井下防爆低能γ-γ组合测井仪的设计、制造及检验。
本文件代替MT523—1995《防爆低能γ-γ组合测井仪》,与MT523—1995相比,主要技术变化
如下:
a) 更新、删除和增加了规范性引用文件(见第2章);
b) 增加了“术语和定义”(见第3章);
c) 修改了同步机和探管的防爆型式和防爆标志(见4.2,1995年版的3.5.1);
d) 修改了使用环境条件的要求(见5.2,1995年版的3.3);
e) 修改了工作时间的要求(见5.3.2,1995年版的3.4.7);
f) 修改了电气性能中电源的要求(见5.3.1);
g) 增加了结构的要求(见5.5);
h) 增加了“绝缘电阻”的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6);
i) 修改了耐水压的要求(见5.7,1995年版的3.5.4);
j) 修改了仪器外壳防护要求(见5.8,1995年版的3.5.4);
k) 修改了环境适应性的要求(见5.9,1995年版的3.6.1);
l) 增加了电气间隙与爬电距离的要求(见5.11.5);
m) 增加了振动和冲击的要求(见5.14和5.15);
n) 增加了本安参数的要求(见5.16);
o) 修改了型式检验的年限(见7.4.1,1995年版的5.3.1);
p) 修改和完善了“检验规则”(见7.1,7.2,7.3,7.4,表2,1995年版的5.1,5.2,5.3);
q) 修改了贮存条件的要求(见8.4,1995年版的6.4)。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这些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提出。
本文件由煤炭行业煤矿专用设备太阳城
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煤科工西安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长安大学、中国矿业大学、西安煤科检测技
术有限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鹏、王小波、陈万胜、李萍、李貅、岳建华、薛琴、曹明。
本文件及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1995年首次发布为MT523—1995;
———本次为第一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