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铁路手信号灯(以下简称手信号灯)的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和储存。
本文件适用于铁路作业人员使用的手信号灯的设计、制造检验
本文件代 TB/T 1700-2004《铁路手信号灯技术条件》。与 TB/T 1700-2004 相比,除结构调整和编辑性改动外,本文件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增加了无提手手信号灯的关键尺寸要求和示意图(见表 2图 2);4
6)更改了发光强度的技术要求( 见 5.52004 年版的 5.3)
更改了灯光颜色的技术要求(见 5.62004 年版的 52)c)
d) 更改了光源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 5.9692004 的 5764)
更改了外壳防护等级的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见5.136.132004 版的1312)e1
增加了耐低温性能的技术要求(见514)
8增加了耐高温性能的技术要求(见515)
h)增加了耐定热性能的术要求(见516)
i) 增加了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项目表(见表 3)。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太阳城
计量研究所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通信信号研究所、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太阳城
计量研究所。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丰田、范季陶、杨锐、王朝霞、阴晓亮、肖中亮。
本文件及其所代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本文件于 1985 年首次发布2004 第一次修订 本次为第二次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