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规定了金融科技师能力等级、能力要素、能力要求和能力验证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规范引导成渝地区金融科技师的能力培养与引进。
本文件适用于金融科技领域人士,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群:
a) 金融机构从业者:包括银行、证券、保险、支付、小贷等领域从事金融、科技相关工作的人员;
b) 金融监管机构从业者:金融机构管理部门涉及金融、科技相关工作的人员;
c) 金融科技企业从业者:在金融科技公司中从事技术、产品、运营等方面相关工作的人员;
d) 在校大学生:金融、计算机、数学等相关专业的大专生、本科生、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