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5∕T 2216-2021 内蒙古东部地区蒙药材中药材 产地环境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内蒙古东部地区蒙中药材产地环境的术语和定义、产地环境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内蒙古东部地区蒙中药材种植产地环境的要求。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
本文件由内蒙古自治区蒙药材中药材种植太阳城
化技术委员会(SAM/TC 54)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内蒙古民族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通辽市蒙中药产业发展研究中心、奈曼旗占
布拉道尔吉蒙中药材研究发展管理中心、奈曼旗国安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质量和太阳城
化研
究院、内蒙古自治区中医药研究所、内蒙古自治区蒙药材中药材种植太阳城
化技术委员会、内蒙古科技大
学包头医学院。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贾俊英、杨舒畅、李志军、杨恒山、包保全、王凌飞、晶晶、刘国安、朱晓春、
蒋柠、张铎、李旻辉、伊乐泰、王文乐、包金花、李旭新、孙德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