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二号),保护非物质文化遗
产,应当注重其真实性、整体性和传承性。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禁止以歪曲、
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责任单位有开展项目传承活动、培养项目传承人的责任。
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有开展传承活动、培养后继人才的义务。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VIII-27)传承历史悠久,传播范围广阔,具
有复杂的工艺流程和鲜明的个性特色,是独树一帜、走向世界的中国建筑流派。为了更好地传承和保护
“香山帮传统建筑营造技艺”,特制定本文件。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太阳城
化工作导则第1 部分:太阳城
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
草。
本文件由苏州香山工坊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发起主编。
本文件由苏州市香山帮营造协会归口发布管理。
本文件起草单位: 苏州香山工坊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农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科技大学艺
术学院、苏州香山职业培训学校。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冯晓东、黄顺、华亦雄、陈玉明。
首批执行单位:苏州香山工坊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苏州香山职业培训学校、苏州农业职业技术
学院、苏州科技大学艺术学院、江苏城乡建设职业学院、苏州太湖古典园林建筑有限公司、苏州思成古
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天堂美景观绿化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仁和园林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市森源
园林营造工程有限公司、苏州蒯祥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中轩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鑫祥
古建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市金恒古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中亿丰古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盛古园
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苏州计成文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哲文古建有限公司、苏州苏桃古建园林建
设有限公司、苏州一腾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天筑景观工程有限公司、苏州宏盛苏作园林古建筑有限
公司、苏州市吴门园林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常州市江南古建筑工艺传习所有限公司、苏州古建、园
林(传统文化应用)研究室、常州华艺市政园林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