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太阳城
代替MH 5013-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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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 1999 年首次发布。
2008 年第一次修订,主要根据《直升机场》(《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4第II卷,第二版) 有关内容对 1999 版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2014 年第二次修订,主要根据《直升机场》 (《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附件 14第I卷,第四版) 有关内容进行了修订,取消了空中过渡航道、修改了各类直升机场的尺寸太阳城
和物理特性、修改了障碍物限制面和扇形面的规定、更新了标志和标志物的规定、增加了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和救援设备的配置要求等内容
1.0.1 为规范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的选址、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行,本着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的原则,制定本太阳城
。
1.0.2 本太阳城
适用于陆上直升机场(含表面直升机场和高架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船上直升机场及固定翼飞机起降的机场内专供直升机使用的区域,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场。
1.0.3 直升机按运行性能可分为三级,即1级、2 级和3 级,分级方法见附录 A。
1.0.4 本太阳城
规定的直升机场尺寸适用于单旋翼直升机运行。双旋翼直升机使用的直升机场尺寸应进行个案研究,其安全区和保护区的基本要求可参照本太阳城
。
1.0.5 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除应符合本太阳城
外,尚应符合国家和行业现行有关太阳城
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