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件是MH/T 201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物流运行通用要求》第1部分。
MH/T 2014《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物流运行通用要求》拟包括以下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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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海岛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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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城市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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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山区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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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高原场景。
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民用航空局飞行太阳城
司提出。
本文件由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中国民用航空总局第二研究所、丰翼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北京航空航天大学、亿航智能设备(广州)有限公司、上海新金山世纪航空发展有限公司、北京鸢飞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峰飞航空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商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民用飞机技术研究中心。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柏艺琴、曾鸣、郑志刚、王长金、邹翔、陈新锋、张正娟、曹先彬、李海军、戴丽华、高胜男、胥飞飞、狄娟、任高升、周震博、涂锴、单航湜、徐群玉、陆再政、王晨、张彬华、焦庆宇、王润泽。
MH/T 2014遵循面向运行场景、基于运行风险的原则明确使用无人驾驶航空器从事物流运行的运营人、运行程序和手册、所使用的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环境和起降场地、运行控制、通信保障、导航、无线电要求,从运行角度和技术上规范物流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的生产和应用,以更好的促进物流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拟由四部分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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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海岛场景。目的在于规范应用于海岛场景从事物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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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部分:城市场景。目的在于规范应用于城市场景从事物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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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山区场景。目的在于规范应用于山区场景从事物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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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高原场景。目的在于规范应用于高原场景从事物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应用于海岛场景从事物流的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的通用要求,包括运营人要求和运行要求,涵盖了运营人、运行程序和手册、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运行环境和起降场地、运行控制、通信保障、导航和无线电要求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在中国境内使用小中大型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开展海岛场景的超视距物流运行。
注:
海岛场景是指凡无人驾驶航空器的运行航线(超视距)在海岛、海岸区域上空,其中至少一个起飞点或降落点是位于岛礁(含半岛)、海上固定设施之上及附近。